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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阴有关部门获悉,建设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而江阴在之前出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快半拍让85户家庭享用到了实惠。
在江阴,廉租住房保障推出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三种模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据了解,明年江阴初步安排建设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其中包括1万平方米廉租房。
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江阴城区澄江镇所属街道办事处、临港新城港口办事处区域内的月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6元,其他区域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3元,补贴面积为住房保障面积扣除家庭拥有的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实物配租指向保障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实物配租住房面向60周岁以上无子女的孤老家庭、获得部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家庭和革命烈士家属(配偶、父母、子女)家庭;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按照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据了解,江阴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每户家庭成员至少1人取得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连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江阴的廉租住房保障建筑面积按享受保障的人口核定,标准为:一人20平方米,二人35平方米,三人45平方米,四人以上60平方米,保障人口以江阴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江阴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确认的城镇居民人口为准。
经过申请、审批、公示等一道道严格程序后,江阴已先后有3批共85户享受廉租住房优惠政策。江阴首批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困难家庭全部领到的是补偿款。据悉,廉租住房实行动态管理,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其经济条件或住房条件一旦改善,就不再属于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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